佛經 佛經中淺鈔 佛法文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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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善惡並明
佛言:眾生以十事為善,亦以十事為惡,何等為十?身三、口四、意三。身三者,殺、盜、淫。口四者,兩舌、惡口、妄言、綺語。意三者,嫉恚、癡。如是十事,不順聖道,名十惡行。 是,惡若止,名十善行耳。
淺鈔:偉大的佛說:眾生以十事可以行善和成就善業,也可以造惡而自招煩惱痛苦。那十事呢?就是身三件、口四件、意三件;身三者即殺、偷盜、嫖淫,口四者即兩舌、惡口、妄言、綺語,意三者即貪嗔痴,這十種損人害己的惡事,違反清淨聖道,稱為十惡行。以自心菩提心性本淨的實行自心三寶及菩提願行,稱為是惡即止,稱為實行十善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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